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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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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交警打官司的前前后后(我胜诉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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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04:48:41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光远!我们的社会确实进步了!这简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和谐社会、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个光辉案例!佩服光远的勇气、坚持和毅力!佩服那位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官!佩服文中提到的诸位山友!鲁迅大哥说:“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这个与那个》)我要说:“那些和潜规则挑战者,那些和习以为常的世俗污垢挑战者,那些为使我们这个社会哪怕有一点点进步而努力的如堂吉诃德者,和见了这等诸君所作所为而肃然不笑者,乃正是中国现在和将来的脊梁。”日月华,笃行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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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4-17 05:53:46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光远和大家一本书《The Best Defence》,我看的是中文版,好像译作《最佳辩护》,九六、九七年看到过,不知现在书店里还能不能找到,一个美籍犹太人写的。哪位山友有的话借我看看,我请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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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椅
发表于 2007-8-27 21:58:40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雷地火在2007-4-15 19:17:09的发言:
还有一点你没有想到:交警会提起二审。二审即是向市中院或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撤销一审。
你反正也是拿到了钱,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所以你没有什么动力了,反正在一审中你已经争了一口气回来,这样你基本上不会去二审的应诉了;但交警那边日子就不好过了,没准年终要扣奖金下岗轮训延缓提拔什么的。所以交警搞二审,动力十足,就像我们丛林里面许多人对千米山的痴迷一样!我看到过好几个二审,只有交警到场陈述理由,而象你这样的当事人都是缺席的。
二审法院“无法听到”当事人的陈述,会再次判你败诉。嘿嘿。
你在二审败诉后,当地交警不会找你要钱交纳罚款,也不会要你承担诉讼费用。这个你可以放心,甚至也可能私下告诉你叫你缺席。如果交警熟悉你的话,没准会上丛林网来了解你暑假的行踪,趁你外出旅游时开庭。这样当交警二审胜诉以后,年终就不会扣奖金或者下岗了。那个当天开单给你的交警,没准在10年后会成为当地交警的大队长。你千万别以为他会恨你,相反,如果你找他帮忙的话,你在当地的违章甚至可以全部抹消。
社会就是这样运作的。
关于这个模式,我在吴思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有了深刻的领会。
期待二审光远胜诉的好消息!
以下是引用昏鸦在2007-8-24 15:14:26的发言:
没有最无耻的,只有更无耻的哈!
除了支持,好像也没啥办法了。
天雷地火过去说的对哈!保佑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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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9-5 17:34:05 |显示全部楼层
赞信天游!--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赞光远!--事似小,不敢忘忧国。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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