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花
- 9 朵
- 活动
- 207 次
- 年度活动
- 0 次
- 最后登录
- 2023-12-9
- 注册时间
- 2005-5-1
- 帖子
- 1356
- 精华
- 0
- 积分
- 6139
- UID
- 2091
- 年度活动
- 0 次
- 活动
- 207 次
- 红花
- 9 朵
- 注册时间
- 2005-5-1
- 经验
- 559 点
- 帖子
- 1356
|
- 活动类型:
- 出外郊游
- 开始时间:
-
2010-8-28 17:00:00
- 活动地点:
- 深圳
- 所在城市:
- 深圳
- 时间长度:
- 7~9小时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每人花销:
- 6 元
- 已报名数:
-
17 人
- 剩余名额:
-
13 人
- 报名截止:
- 2010-8-28 04:00
- 活动状态:
-
活动结束
-
当前活动状态已无法更改报名状态
- 难度系数:
- 2.5
- 强度系数:
- 2.5
- 风景系数:
- 2.5
- 集合地点:
- 梅林家乐福停车场
【活动主题】快乐登山! 欢迎拉练!!!
【活动时间】2010年8月28日上午9:00
【行程路线】梅林水库--9号界碑--塘朗山-边防线-梅林水库
【难度系数】全程山路+边防线,预计7--9小时。注意防火,禁用炉头和吸烟。
【淡水补给】山友喝的水自己解决,要求2升以上。
【手提电话信号】时有时无深圳或香港手机信号。
【人员要求】①丛林穿行者的队员,具备良好的自助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②18周岁以上,有一定的户外活动经验;③接受新队员报名!领队有权利根据体能情况、男女比例、新老结合,报名先后顺序选择队员!
【装备物资要求】①登山装备:背囊、登山鞋、登山杖、排汗袜、快干长袖衣裤、排汗T恤、太阳帽、手套(建议帆布)、雨衣、毛巾、遮阳伞等;②用具:头灯或手电筒(请备足电池)、防晒油、墨镜、刀具等;③饮食:一天的饮用水2L以上、功能性饮料和中餐食品、水果;④带替换衣物、凉鞋等,手机等贵重物品可以放入密封袋。⑤胶袋若干,装垃圾用。
【人数限制】5—30人。
【本次活动领队】老寒 13149909990
【出发集合时间地点】8月28日上午9:00,梅林家乐福停车场聚集。迟到执行罚款10元,旷课(不说明情况退出)罚款20元,超出10分钟不等人!
【预缴费标准】预收活动费用0元.个人特殊药品自备。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7日晚上09:30。直接查看网上确认名单或电话通知领队确认。未被确认的人员谢绝参加或跟队!
【报名办法及要求】报名请使用新的报名系统,跟帖或其他方式报名无效!第一次参加活动的新队员,需要你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以及一个周知的网名。新队员资料可以通过悄悄话发给桑珠小莉和召集者。请所有报名队员提供一个紧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包括所有老队员,务必!!注意,提供资料统一格式:网名/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办公电话/宅电/邮箱/自驾车牌号/血型(其中后五项属于自愿提供)特别提醒:①不接受+1等资料不全者报名;②不接受预报名,预报名者视同无效;
【特别注意事项】①请携带有效入关证件;②活动期间注意环保,请勿丢弃任何垃圾、尽量不破坏植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摘花卉果实,本次活动可能经过果园,请大家注意未经许可不得采摘果实;③发扬协作精神,听从领队指挥;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为了安全起见,整个队伍集体前进,不得离开队伍单独行动;④遇小雨活动照常进行,如因外力因素取消,将网上通告或发短信给大家,敬请留意(没有收到短信的山友请自行去集合点集合,不要再和召集人联系);⑤已经报名在截止后退出的,付诚信费10元,擅自退出不通知领队的,罚款20元,下次活动收取。第一次报名就退出的,代他报名的老队员代他缴交.
【免责声明】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倡议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丛林穿行者活动倡议者建议参加活动的山友最好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每位参与者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倡议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活动倡议者和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领队、财务以及所有同行队友,特此声明!
行前请阅读《丛林穿行者章程》,参加活动视同认可本章程!
|
|